2017年4月24日

針對107課綱和特殊教育的關係的理解簡要說明-整理資深老師QA

本文經由資深特教老師授權花媽整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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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依據詢問對於107課綱和特殊教育的關係的理解,做簡要說明…

107課綱其實是103年發佈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以下簡稱「總綱」),為基本架構,並要求自107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小一、國七、高一)逐年實施各領域課程綱要的統稱。因此我們也常聽到不同科目或領域都有其107課綱的說法。



特殊教育大約在四到五年前,也就是在101年左右,比普通教育修訂總綱的時程更早之前,進行了國內第二次的特殊教育課綱修訂,並且在部分縣市實施試辦。這時候的特教課綱與一般課綱是兩立的,特教課綱稱為「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簡稱「特教新課綱」


其中特教新課綱劃時代的特色就是讓以前只出現在集中式特教班在的傳統啟智類課綱六大領域(語文、數學、生活教育、社會適應、職業教育、休閒活動);以及資源班幾乎只能補救學科學習的分立想法,得到了整合的設計。那就是提出了「特殊需求領域」的概念。

但是這個概念中,卻也同步要求集中式特教班上課的科目領域名稱,必須和普通班一致(不能再按照舊制啟智綱要的六大領域),而這也造成了,部分家長和特教教師認為特教新課綱,要求集中式特教班的科目名稱設計,不符學生實務需求,而有開倒車的嫌疑。

不過,特教新課綱中的特殊需求領域部分,確實是開啟了特教協助向度的新頁,其中明訂了12種的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讓各類特殊需求學生都有機會在課程安排設計上有更貼切的學習和支援向度

分別是:生活管理、職業教育、社會技巧、學習策略、領導才能(資優)、情意課程(資優)、創造力課程(資優)、定向行動、點字課程、溝通訓練、動作機能訓練等。

但由於在特教界,剛嘗試推動新課綱(標榜國中小九年一貫)上路試辦,教育部又打算推動12年國教課綱,而且還要整合普教和特教,因此最後在12年課綱(也就是107課綱)的總綱之中,將課程架構列為「領域學習課程」和「彈性學習課程」,並將特教新課綱中的特殊需求領域,列為彈性學習課程項下的部分(如附圖)。以便進行無縫接軌的整合。

所以,未來針對特殊生的IEP內容,除了在「領域學習課程」(也就是一般各學科)的教育目標可以進行調整之外,另外就是在「特殊需求領域」(屬於彈性學習課程內容),的部分,可以和學校團隊,共同討論和設計希望學習的內涵喔!

補充,雖然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的實施,看起來像是要等候107課綱啟動,才具有法源依據,但是,因為許多縣市已經陸陸續續在執行「特教新課綱(九年一貫版)」的試辦,所以實務上也有部分特教學生已經在IEP中,有特殊需求領域的設計了。

未來107的特需領域課綱內容,確實可能微調(與九年一貫特教新課綱相比),但是執行方向應該是底定了。

PS.本文的目的是要回覆眾多家長詢問,關於107課綱和特殊教育的關係,還有未竟之處,懇請補完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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