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

【文不必載道但也不能錯誤導航,從電影小曉看教育現場的過動兒】曲俊芳特教老師文

搭著獲得金馬獎最年輕最佳女主角獎得獎影片的熱潮,加上對

女主角設定為罹患「輕微過動症」者(引自該片維基百科資料)的職業興趣,和幾位好友一起去看這部影片。

但讚賞少女演出的技巧、劇組拍攝和編劇使用的隱喻之餘,作為教育工作者,對影片中涉及學校場景的處理,還是不免有些諸多疑惑與遺憾之處。

其一,影片中主角行為與學齡過動症兒童行為樣態不一致,且班級教師班級管理方式背離現實太遠。

影片開場時,班級老師在台上上課,學生在台下玩手機、打電動,持續發出聲音超過10分鐘,老師明知道卻沒有任何處理,絕非現場常態。

一般而言,學校教師對於此種干擾課程進行的狀況,至少會先用暗示、或口頭提醒,制止孩子在課堂進行中使用手機,更甚者許多學校在學生進入教室後,通常會有手機使用規範進行統一管理。玩手機不一定是過動症孩童特有的行為,但上課中分心、不專注、粗心大意、忘東忘西、常犯錯、愛講話、或動來動去、坐兩腳椅等,更是在學習現場容易出現的行為樣態。

其二,學校介入處理有情緒行為問題孩童的策略和方法太過粗糙。

影片中,生教組長直接開紅單要求家長將主角帶回管教的方式與現實背離甚遠。

一般中小學,學生間爆發肢體衝突,因為教師均有輔導管教之責,通常任課教師會在課堂中或下課後立刻了解事發過程或詢問雙方,或者轉請班級導師,或通報生教組進一步處理

後續影片中直接開紅單的方式,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公布後,這些懲處手段絕非生教組長一人可決定,還要經過獎懲委員會調查、議決,才能形成。

最可怕的是,一般而言,此類個案會議,學校通常不會讓當事兒童直接暴露在其他無關家長面前,讓孩子承受過度的壓力。如果為了戲劇的效果而如此演繹,不啻形成親師生間更嚴重對立,實在可惜。


其三,個案行為輔導與介入策略過於荒誕不合理。

影片中,老師為了鼓勵其他學童接受包容主角,以在主角情緒爆發時能不以還手方式回應可獲得一枚貼紙,結果反而成為其他孩童刻意誘發主角爆發情緒,再藉此獲利取得貼紙,凸顯主角的四面受敵、孤立無援,乃至於陷入更嚴重的身體化症狀等情緒問題。

基本上從行為介入的角度,營造友善接納環境是前事控制的重要方式,但可以透過對過動症的認識、個案干擾行為或情緒爆發時,旁人可以應對的方式教導。再進一步標定個案當下急迫待處理的標的行為(如生氣就動手),在個案情緒穩定時給予諮商輔導、社會技巧訓練,或在情緒爆發當下有替代的等值行為可以操作,在事後給予正確合宜行為的肯定與支持等。但劇中主角顯然已經不是「輕微過動症」,通常在校園中會進入二級或三級輔導,甚至有可能取得特教資源。

戲劇可能反應現實人生,而人生有時荒謬宛如戲劇。雖然面對藝術,不必過於要求「文以載道」,但畢竟社會責任、實事求是的考據仍應該是藝術創作者應有的基本道德。片中對過動症行為特質的誤導、藥物使用方式錯誤操作、教育現場不合常理的描繪,甚至教師專業和患者家庭的想像都令人皺眉。

最後想給學校或班級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孩童的老師、家長和孩子本人幾個簡單的建議:

1.班上有特殊孩子需要的是理解,不是同情;是教導,不是放縱;是接受,不是忍受。

2.學校處理特殊孩子的情緒行為問題,需要的是專業不是情緒,是建立標準不是劃上標記。

3.特殊孩子的身心需求需要的是醫療、家庭和學校彼此互信的三者合作,缺一不可。

4.特殊孩子需要正確合宜的自我認識,對醫療藥物的正確認識,和對個人情緒行為的感知和調節。

本文原始出處  https://reurl.cc/ga9gjb 

曲俊芳特教老師
  • 現任台北市國中特教老師
  • 前臺北市立教育大學 特殊幼兒學系 兼任講師
  •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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