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

施慧玲的媽媽經-不一樣的自閉兒-真情映台灣20160113

中正大學法律系施慧玲教授,在臺灣兒童人權社會運動與專業教育上長期耕耘,致力於將兒­童人權法治觀念深植大眾。

民國八十年初,即陸續擔任兒童福利法修正案、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重要法規起草人,多年於國際場合爭取臺灣兒童人權,
力主兒童人權無國界,深受國際­社會重視。

身為兒童人權專家,施慧玲從不避諱家裡有個自閉兒,更明白「法律走進家庭」­對一個家庭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因此,在課堂上以自身為例,教導學生瞭解太理想化的法­律與現實生活的差距,讓未來的法律人更貼近現實人生。
...................以下文自摘自影片中訪談的內容................

主持人:「 士涵是妳 千盼萬盼做人工受孕盼來的孩子,他在三歲的時候被診斷出高功能自閉症的時候, 當時你是什麼樣的心情?」

施慧玲:「 我們都在開始覺得孩子可能有狀況的時候不願意去面對,後來孩子兩歲半,我父親認為兩歲半就應該要說話,應該要這樣應該要那樣,可是他都沒有應該,所以我們被爸爸逼著去看醫生。三歲的時候孩子確診高功能自閉症 。」

 那天晚上我哭了一整個晚上,就是一直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因為看了很多相關的文獻,都不是很了解到底為什麼孩子會有自閉症?

隔天早上太陽照進來房間,照在我兒子的臉上,那個陽光射在他的 胖胖圓圓很可愛的 臉上,我忽然有一種感覺,這個孩子如果能夠好好的快樂的長大,他必須要有一個100%相信他,而且是100%從心裡面 覺得作為士涵的媽媽,要是非常驕傲的一個母親 , 來陪伴他長大, 所以從那次開始,我就覺得我要是一個快樂的母親,所以一直到現在我應該是沒有再為我的孩子掉過一顆眼淚。



所以有人問我說 , 你是怎麼走過來的? 我就說我的孩子 帶著我走到這裡啊!!! 有需要一個肩膀的時候,我就靠著我先生,我們一家三口,就走到今天了 。」

主持人:「 回到兒少法議題。你增定了家裡如果有早期療育的特殊而兒,必須要有責任通報制度,還有社工來探訪的程序,現在你自己要面對(這個議題)。曾經有段時間你寫說那個時候的感覺,就是《 報應 》兩個字,那個時候,你的感受是什麼 ?」

「 我在大學教書的時候,常常會跟法律人說,我們法律人權力在手裡面,總是覺得別人應該要按照我們所謂的正義、應該、公平,去修正他們的行為,所以我自己在參與兒童福利法相關修法的時候,我也是跟著大家說,你看這些小孩子,如果從小就去看醫生,我們就應該在法律裡面寫,要有責任通報要有.......。

我就很自豪的協助一些有理想的人把他寫進去法律裡面,但是後來沒有想到這些規定都報應在我自己身上,後來我自己有一個感覺,就是我們法律人,我們是在幫所有的家庭作GPS,如果這個家庭的家庭的圖是長這樣的,法律寫道另外一邊去了,那你就永遠沒有辦法當那一個迷路的家庭去找到他們的路。

所以我覺得我們法律人我們不管制訂法律、諮詢法律或者是在教導法律的時候,都要有一個概念,就是說家庭或者是孩子相關的法律,其實是一個家庭必須要有辦法接受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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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慧玲的媽媽經-不一樣的自閉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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