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日

(鑑定)的核心:「給予資格的目的應該是在幫助有需要的孩子取得資源」曲俊芳老師

以下內容轉自 Iris Chu 曲俊芳老師

針對問題「疑似亞斯伯格或高功能自閉孩子在幼稚園入小學時,被評估不需通報者,後來入小學的狀況如何?有人能分享嗎?」的回應
http://www.facebook.com/aspergerhouse/posts/243885018971882

1.「被評估不需要通報者」


指的應該是經過送各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稱「鑑輔會」)鑑定評估後,核定為「不符合身心障礙」的
孩子,因為不符合,所以也不被納入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的資料庫,和學校特殊教育服務的對象。

2.「評估不需通報」

並不影響孩子在內政部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也就是取得身心障礙手冊)所賦予的權利。


回歸正題:

一直以來,我最擔心的不是被教育鑑定確認是特教學生的那群,因為一旦確認了身分,雖然不代表未來就不會遭遇適應問題,但代表了教育資源和相關服務有機會輸送到孩子和學校。

相對另外一些學齡前身分為疑似身障或發展遲緩的孩子,在教育鑑定過程被判定「不符合特殊教育資格」的個案,反而往往在就學的過程中千辛萬苦、諸多波折。

我個人覺得判定一個孩子是身心障礙或需要特殊教育的對象並不一件容易的事,雖然一定要謹慎再三,但更應該回歸到這個工作(鑑定)的核心:「給予資格的目的應該是在幫助有需要的孩子取得資源」。

雖然這樣說很聳,但不能給人幸福的評估,不如不要浪費時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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