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症類群障礙(Autism Spectrum Disorder,簡稱 ASD)是一個複雜且多樣化的神經發展狀況。要了解一個人是否符合 ASD 的診斷,專業人員會依循一套嚴謹的國際標準(通常是使用DSM-5,台灣使用ICD標準)。
ASD 診斷的兩大核心領域為
一、社交溝通能力缺損
這不僅僅是社交能力不足,而是持續且廣泛地在所有情境中出現的困難。診斷必須涵蓋以下所有三個子項的缺損:
1、社交情感互動的缺損: 難以開啟或回應社交互動,缺乏對他人的情緒、情感或興趣的分享,在對話中顯得不夠互動或疏離。
2、非語言溝通行為缺損: 難以理解或使用肢體語言、眼神接觸異常、表情和手勢的使用與一般人不同步,或完全缺乏表情與非語言互動。
3、發展、維繫與理解人際關係的困難: 不擅長根據不同的社交情境調整自己的行為、缺乏參與假想遊戲的能力,或難以結交朋友及對同儕缺乏興趣。
二、單一侷限固執的行為
除了社交溝通的困難,個案必須在以下四個子項中至少出現兩種持續性的特徵:
1、刻板或重複的動作、物件使用或語言表現: 例如:簡單的自我刺激行為(手部拍動、搖晃身體)、重複排列物品、或重複說話(仿說)。
2、堅持相同的習慣、固著依循常規或儀式化行為: 對日常習慣的微小改變會感到極度困擾,有非彈性的僵化思維模式、儀式化的問候方式,或堅持固定的路線或飲食。
3、高度侷限且固執的興趣: 對特定主題或事物有異常強烈、執著、且不尋常的依戀或興趣,其強度或焦點顯得不尋常。
4、對感官輸入的訊息反應過強、過低,或有不尋常的感官興趣: 對特定聲音、光線或材質表現出過度敏感或反應不足,或特別喜歡嗅聞、觸摸物品。
另外, 除了上述兩大核心障礙外,診斷的成立還必須滿足下列三項條件:
1、 症狀必須在早期發展階段出現
ASD 是一種神經發展性障礙。其核心症狀必須在生命早期開始顯現。不過,症狀可能直到社交需求超出了個體能力時(如進入學校或職場)才完全顯現,或是藉由後天學習的策略來掩飾。
2. 症狀引起臨床上顯著的功能障礙
這些困難必須是嚴重到足以對個體的社交、職業或學習等重要功能領域造成實際的、臨床上顯著的困擾或障礙。
3. 排除其他解釋的重要性
這些障礙不能僅以智能發展障礙(智能不足)或整體發展遲緩來做更好的解釋。雖然智能障礙和 ASD 可以並存,但在診斷 ASD 時,其社交溝通的能力缺損必須低於其預期的整體發展水平。
補充說明:ASD 的光譜與分級
診斷 ASD 的專業人員會根據社交溝通能力和侷限重複行為的所需支持程度,在台灣自閉症診斷分別有輕、中、重、極重度。展現 ASD 是一個從輕微到嚴重程度廣泛的「光譜」概念。
ASD 的診斷過程相當複雜,需要由經驗豐富的專業醫師或臨床心理師透過觀察、訪談和標準化的評估工具來進行全面評估。如果您或您關心的人出現上述特徵,請尋求專業協助,進行完整的評估與了解。
PS.資料來源太多難以一一註解,若需要更完整的資訊,請搜尋網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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