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藥這件事情確實很因人而異的,但是我習慣用比喻來說明我對於藥物的看法。
我最喜歡用近視當例子。實際的說,今天孩子有近視,導致上課沒辦法好好學習或生活時,我們應該都會設法帶去看醫生並討論要不要進一步處遇或治療或矯正(過動症的情形理想中也該是如此)。
只要是醫生經過評估認為有需求,對於近視的孩子配鏡絕對是常見的選項(眼鏡和近視患者的關係好像過動藥物對過動症患者的關係)。
戴眼鏡本身會不會讓學習及生活狀況變好?當然不會,這道理和過動症藥物一樣,這些外加的輔助策略都不會直接讓學習變好。
那戴眼鏡的價值何在?「減少因為生理狀況造成的不利影響」,這和過動症藥物使用的期望價值一樣。
近視的協助策略可以有很多種,諸如雷射手術或改變用眼習慣等等都有幫助。過動症的協助策略也有不少,諸如認知行為治療或專注例訓練等等。同樣的道理,眼鏡是最常被提出的近視協助策略,藥物則是最常被提出的過動症處遇策略。這其中絕對牽涉到策略本身C/P值的問題,就大規模的狀況而言,戴眼鏡是較為經濟且對大多數個案有效的策略,過動症藥物也是對大多數過動症個案也是較為經濟且有效的選項。
各種策略都可能有副作用,就像配戴眼鏡也可能造成度數急遽增加或視力一去不返的情形,就像過動症藥物不能符合所有個案的需求一樣。要降低副作用的不良影響最好地方法是持續和醫生保持聯繫,對於狀況進行持續的監控,並據以調整藥物用量。對近視患者來說追蹤度數變化是確保戴眼鏡副作用能獲得控制的方法。
今天大家自己戴眼鏡的不少,要不要試想一個大家都認為不合情理的情境...「讓確認戴眼鏡矯正有效的近視個案,在夜間拔掉眼鏡騎車回家,並且要求要和平常一樣的速度」。我們應該可以想像這會對近視者造成多大的心理挑戰,一切的行動都要小心翼翼,還不見得能確保安全(自己和路人甲的安全)。
一樣的狀況換過來...把確認藥物有效的過動症個案要求不准用藥,還要期待他的行為都不會受到過動症狀的生理影響(就像要近視者拿掉眼鏡還要視力正常一樣的不合情理),這會對個案造成多大的心理挑戰。
藥物對過動症而言不是萬靈丹,但是兩害相權取其輕,是否需要用藥或藥物有效與否或副作用的評估,請務必以專業醫師說了算。
如果有人認為只要使用藥物,所以問題就能迎刃而解,那一定是誤解了藥物在使用上也有其限制的情形了。
當個體行為情緒不穩定時,藥物的作用在於幫助我們開一扇窗,讓我們可以趁著情緒行為穩定的空檔,加緊提供配合的輔助措施,讓個體能有較為正向的情緒及行為經驗出現,設法引發好結果的正向循環。然後在最少的藥物劑量支持下,得到良好的生活和學習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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