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身心障礙證明制度,在2012年開始的把「身心障礙手冊」改成「身心障礙證明」。這個制度的重點是:由醫院鑑定後發給「證明」,不是「手冊」。有效期限最長五年。
整個換發過程從 2015 年到 2019 年分批完成。接著政府發現,有些人的障礙是「永久性的」,這些狀況不會改善,重新鑑定只是增加困擾。
所以在 2021 年修法後,若屬於「無法減輕或恢復」的障礙,可以核發 「無註記有效期限」 的證明。換句話說,就是「不需要再五年一換」,「永久有效」。
另外我兒子還有「思考過度」以及「難以求助」「輸出困難」的問題。
幾年前兒子開刀,護理師問兒子的鼻塞狀況。每個問題兒子都思考很久,不知道該如何『正確解答』。以至於完全無法回答不說話。
我知道兒子卡關了,需要我介入解說了,於是詢問護理師 : 「請問回答不夠精確會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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