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王衍娜特教老師回覆
轉學建議時程A (6月底7月中)
1. 原學區學校將個案資料(含鑑定與特教需求)移轉至新學校。
2. 新學校於暑假中配合各縣市福利服務申請時程辦理。
3. 特教小組第一次討論與規劃個案入學後課程教學方式。
轉學建議時程B (8月第一週)
1.
學校人事更新,資料移轉確認與申請。
2.
8月第二週編班,取有特教資格正式生者免常態編班。
3.
特教小組第二次討論與規劃個案入學後課程教學方式。
關於特教生資格
1.若各縣市鑑定後其特教資格為「正式生」,基本上轉學至新學校其特教資格不變,但服務內容會因該生能力或是各校課程規劃有所不同,但其特教福利或專業治療建議是一致的。
2.若轉入後,未能如期得到相關福利申請,請務必與個管師或特教組詢問是否過了申請期。「可再提出申請(依各縣市申請時程辦理)」
3.若鑑定為「疑似生」,則由新學校評估與觀察後再提出最近一次的鑑定。
4.以上所提為基本原則,但因各校編制、規定與課程規劃不同,可於轉入後與特教組詢問,或於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中討論與溝通確認。
關於特教生資格
1.若各縣市鑑定後其特教資格為「正式生」,基本上轉學至新學校其特教資格不變,但服務內容會因該生能力或是各校課程規劃有所不同,但其特教福利或專業治療建議是一致的。
2.若轉入後,未能如期得到相關福利申請,請務必與個管師或特教組詢問是否過了申請期。「可再提出申請(依各縣市申請時程辦理)」
3.若鑑定為「疑似生」,則由新學校評估與觀察後再提出最近一次的鑑定。
4.以上所提為基本原則,但因各校編制、規定與課程規劃不同,可於轉入後與特教組詢問,或於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中討論與溝通確認。
J轉學重點一:一定是先入學(有學籍)才能辦理轉出(轉學)。
J轉學重點二:攜帶「新」的戶口名簿正本,到原學區學校辦理「轉出」,取得「轉出證明」到新學校進行「轉入」。
J轉學重點三:為了讓個案能在入學前,其特教福利申請與規畫得當,建議提早確認與安排。
L學校難處一:若於入學後再轉換學校,其原鑑定安置時所取得相關福利服務較無法立即與完整協助。
PS.
1.仍強烈建議,因各項因素在開學前轉學,請儘量在6月幼兒園畢業後至7月底前,以便新舊學校提供貴子弟更好的資料移轉與資源銜接。
2.若擬轉入學校為「滿額」學校,請家長務必親自了解,各校規定或規劃有些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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