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0日

國小孩子不肯準時還書還片,還踢人的時候 , 我這麼和他溝通~~

2003年兒子借的皮卡丘影片已經到期,應該去還片給店家,但天黑、天冷使他耍賴。我覺得這樣很不負責任,告訴他我會載他去還片,如果他不去還,往後他就不可以去借片了,那他損失會很大!


皮卡丘是兒子的最愛,為了製作皮卡丘卡、皮卡丘簡報、皮卡丘桌面、皮卡丘大富翁他已經花了無數心血….. 

但他「為反對而反對」開始固執起來!堅決不去還!還用頭去撞牆。對於兒子持續產生的自虐現象,心理師說了個專有名詞…我忘記是什麼詞彙...

我警覺到自己說出口的話,只有是非題,沒給兒子選擇機會,雖然懊惱,但也想藉此機會,讓兒子學會和媽媽「討價還價」這件事,讓他了解,「你還可以有別的選擇」!


兒子:「反正我全部看過了,以後不必借了」(看著他眼眶泛紅。感受ASD孩子全有全無行為出現了,我想著如何給他選擇?.)

我告訴他:「那以後可能有新一季的影片,也不能借哦!」
阿姨配合說:「也可能有電影版,那也會看不到哦?」

兒子:「反正我全部看過了,以後不必借了」(落淚了,這是倔強不認輸的眼淚,我等待孩子冷靜)
我說:「媽媽再等五分鐘,你好好想一想,這樣損失太大了!」

兒子:「不用想了
我說:「媽媽想等你,你好好想一想,這樣損失太大了!


五分鐘後,我再問兒子要不要跟來,他還是不肯。
結果外甥說:「我替哥哥去好了,這樣他以後就還可以借了…」
兒子說:「他根本就是自己想看!」

孩子正在氣頭上,不跟他計較用詞用語。但我強調影片一定要還,做人一定要負責任。

後來外甥跟著我去還影片回來,我和阿姨都說外甥很棒!

兒子卻牽怒對他大吼大叫:「他根本就是自己想看!」(眼眶又紅了….)
我們告訴他,外甥真的說是替哥哥去的,他根本沒借vcd。接著兒子一直想踢外甥,我告訴兒子我理解他的憤怒,但不能遷怒他人,也要外甥不要靠近兒子,以保護自己。

後來,兒子躲到房間去關燈、用棉被把自己捲起來!我也鑽進棉被裡,和他討論,討厭一個人,要怎麼辦的問題!他希望把外甥痛揍一頓,也希望外甥出去,不要住我們家。

我告訴兒子我自己也曾有的類似的困擾:「媽媽在韓國的時候,吃的、住的、語言都不一樣討厭韓國,所以我就回台灣。但是回台灣以後,覺得台灣又髒又亂也討厭台灣,所以想逃回韓國…」

「就這樣,討厭一個地方就換另一個地方來來去去。後來我發現,換一個地方並不會讓自己的感覺更好。只有討厭東討厭西,感覺很難受。

有一天,我想清楚了,我決定要讓自己喜歡自己所在的地方,情況就開始變了…..我覺得日本很好玩、美國很有意思…我到哪裡,就喜歡哪裡,一切都變得很有趣…」

兒子很注意聽,開始加入討論:「我記得在韓國的時候……..」孩子氣消了,回到對媽媽的信任,知道媽媽還陪著他解決事情。

我接著告訴他關於人的困擾:「媽媽以前在學校很討厭某一個老師,他對媽媽做了一些很過份的事情,我希望他消失、希望把他打到稀巴爛、但是我沒辦法…因為我不是正式老師,我也不敢打人然後媽媽選擇不去學校教書了,他沒消失,所以媽媽自己消失,那時候媽媽失敗了!」
2003年花媽母子合照

「我沒有去對抗不對的事情!因為我知道自己也有做錯的地方,我在想,學校有兩百多位老師,為什麼我會被當成箭靶?為什麼他偏偏選中我找我麻煩?」

想清楚了,我就改,盡量不去踩到別人的地雷。至於那個老師犯的錯,那是他的問題,不甘我的事……我不要因為他的事,讓自己生氣,應該生氣的人是他…….」

「你可以想一想,諾諾消失了,你是不是真的會比較快樂嗎?」(兒子搖頭)

「你也可以想一想,諾諾消失了,班上最令你討厭的同學,會不會消失?還是你要為了他轉學?或者你要表現的更好來氣他?或者有別的辦法,你可以告訴我….」兒子不語,但是認真在思考。

解決事情的方法有很多種,像今天你不想還影片,你可以告訴我為什麼不去的理由,也可以和我商量別的交換條件,比方說一天不看電子產品(不能超過兩小時的電腦+電視+電動)…」

兒子:「那樣處罰太輕了,至少三天……」(太好了,他自己提出罰則,他自己會按部就班執行的)

我說:「對呀!那樣損失比較小吧!…但今天我決定的事還是照舊,我不幫你借新的影片,但如果你自己要去借我不會限制你,你可以用自己的錢去借,我沒意見!」我想讓孩子學習有彈性的處理問題。

兒子說:「可是我沒錢!」
我說:「你忘了!你過年時寄在我這裡的一萬塊還在我這裡呢!可以慢慢扣…」

........................................

2017補記:
花媽事後才知道,兒子怕黑也超級怕冷,但他不是故意要耍賴,是不會解釋感覺,不會談條件講理由。所以教他更多取代和談條件的方法,讓他有更多行為目錄可以選擇。

ASD的孩子不太有彈性,陪伴時要多給選擇,如今回顧以往的紀錄,感受到自己不經意間做對了些陪伴的方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歡迎您提供意見看法,

推薦閱讀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