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6日

出櫃-7 本書的影響與意義-1

我在《出櫃》書中一再閱讀到不僅是描述同性戀者的內心,甚至用來闡述我們每個人生命中的每一段尋找自我人生價值歷程時的困惑,也極其合度的文字。對於同性戀者,可以看到出櫃與不出櫃的掙扎;相對於
《陳銘磻報導文學集-台灣吹男風》開宗明義的文字醞釀了《出櫃》寫作的方向:

「人的生命滄桑,,只有在我們看透了所以生活體制與人性分別時才能悟到。」(陳銘磻報導文學集P.189)

「如果拿這「我」和「大我」放在探索人們口中的「同性戀族群」,更能體悟,那個叫「異性戀」的自我,含有「同性戀」的我….「我」與「大我」相融,便無「同性戀」與「異性戀」之別。」只有,人與人。(陳銘磻報導文學集P.190)

當你在人生的方向中迷途的時候,你是否曾捫心自問︰「我是誰?」「我究竟要什麼?」對此,我們倘若能夠接納自己無法改變的「不完美」,就能擁有一個「完整的自我」。如果連你都不願意接納自己,那你怎能希望別人接納你呢?就如同同性戀者也需要認同自己是為同性戀者一樣。

作者一個明白淺顯的例子讓我們明白同性戀者的困惑:
「曾經有一隻小老虎跟著母親在森林裡走失,迷路了。迷途的小老虎剛巧遇到一群山羊,不疑有它的混在羊群堆裡,跟著牠們結伴同行。
經過數日相處後,小老虎開始吃起草來,舉止跟一塊生活的山羊一樣,牠會像其它山羊般咩咩叫,有時也會跟著騰躍起來,活脫脫像隻悠閒的羊。

如此生活了好幾個月,有一天,那群山羊無意間被母老虎發現,母老虎現身後,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衝入羊群堆裡,只為找出自己的小孩。

母老虎把早已嚇得半死的小老虎拖到一個水池前,牠要小老虎看著水面上的自己。站在水池前端詳半天,左看右瞧,小老虎這才發現自己的長相跟母老虎一個樣,一點也不像牠一起生活了好幾個月的山羊,一時間,牠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誰?同性戀的內心經常如此困惑,他會像那隻小老虎一樣,因在許多混淆的不明裡。」(出櫃 p.214)

我們在生命轉折點上的困惑、對自我認同的困惑,又何嘗不像那隻迷惘的小老虎一樣?

從小我們就被父母及社會熱心的教導:『這個是紅的,那個是綠的;這是大的,那是小的;這個是好人,那個是壞人』於是就此學會了把身邊的所有人物、事情都開始分類。

漸漸的我們看到藍不是純然的藍,綠不是單一的綠,顏色不僅有深深淺淺的存在,有時藍色和綠色還讓我們分不清,我們可能得說明:「是藍綠色,比較偏藍或比較偏綠」甚至連:『這個是男人,那個是女人。』

也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都沒有一個絕對的答案。漸漸的人們的詞語中增添了:『這是正常的,那是變態的…』價值判斷後,不符合社會大多數人公認的標準變成了我們難以言喻的困惑。

「人之所以會受到生命痛苦的桎梏,無法解脫,完全是因為自己束縛了自己;同性戀的痛苦也正是自己束縛自己的結果,所衍生的懷疑、沮喪和迷惑;也就是說,當你知覺你便是自己時,你是不可能被束縛的。」(出櫃 p.22)

試想,如果我們相信矯正左撇子是不必要的,相信要順其自然,那麼現在我們又如何看待同性戀呢?同性戀、肢體殘障、身心障礙者和左撇子…..都是不符合眾人期望的一群「異類」、「少數人」,雖然時空不同,但所獲的異樣眼光、甚至歧視總是多於尊重,都得經歷在主流價值觀底下不能活得自在的不愉快。

「如果你身為同性戀又懼怕這身分,到處躲藏的結果、回到隱私的家中,或者潛入沒有人跡的深山豁谷,甚至幸運的擁有一處閉戶所,讓你暫時過渡同性戀的身分,人都不可能消除他心中真正的意念」(出櫃 p.19-20)

當然,同性戀顯然更倒楣,因為它碰觸了「性」這個在床頭前有無限可能的想像空間。荒謬的是,我們可以接受台灣每天近兩百件的離婚案件,卻獨獨連同性戀婚姻在法律上的地位也不給。

其實只要簡單問一句,「同性戀礙著你這個「正常人」哪一點?」,我相信一個真正的「正常人」恐怕想不出一個好理由來,只有法官會用「善良風俗」、「道德」、「社會認同」來搪塞。

「如果你選擇用『我是一個同性戀者』對待自己,你即被身體的我直束縛;你會整個人陷入男體情慾的苦海裡,然後大言不慚地說:『我也只能如此,否則怎辦?』」(出櫃 p. 20)

面臨生命的轉折點時,到處躲藏的規避問題的結果不也是如此嗎?自由自在,不受非人性的制約束縛,世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只有當我們沿著人性之光,留神腳步而走,才能享受真正「隨心所欲,不踰矩」的情境。

「如果你認為『我是一個人』,用這形態與心智過生活,你即是自由人。」(出櫃 p. 20)

雖然現在應該很少人會刻意去矯正左撇子,但是同樣的道理,我不瞭解在台灣為何許多人還是對同性戀者有那麼多關照,給予罪與罰。其實我們不需特意去干涉,讓個人的特質自然流露即可,對於同性戀刻意的詆貶或讚揚都是矯情。該矯正的反而是我們以多欺少的觀念。

「做一個現代同性戀者需要快樂,不快樂的同志生涯,子內在就會生出許多奇怪的病。然而,快樂是需要信念的,這種讓自己能夠快樂起來替念,必須由自我理解生出信心」(出櫃 p. 93)

對吧!只要以「真我」為本,以「信念」為根,那麼你何懼之有?連死去都無所畏懼,更何況是同性戀的身分?

「重要的是,活在不完美的世間,人若沒了信念,做任何事都不能成功;而信念就是每一個行動的基礎,不論做什麼事、做什麼樣的人,我們一定要對自己有信念,才能成就今生。」(出櫃 p. 94)

張國榮過世第三天,我在路上看到唱片行結帳櫃檯旁有所謂的「紀念專櫃」,可是我知道除了真心喜歡他的影迷歌迷,絕大多數的「大眾」並沒有媒體呈現的那般熱情與悲情。

同性戀?憂鬱症?名利後的空虛?藝人的敏感與脆弱?這和大多數人的生活可以有關,但必須是透過個人的思維和領悟才有關,否則,它就只是話題,話題可以被取代,領悟卻必須內建。領悟卻能不管在哪一層面滲透我們自己的生命,形成我們自己往後的獨特人生觀。

我們或許都還算了解自己常接觸或喜歡的朋友。可是是否這就代表我們真切接觸到他(她)隱藏的某些面-不管是出於不想麻煩別人或害怕別人知道自己不完美?我們是否曾刻意迴避掉朋友曾經流露的某些面,以致對方為了保護自己永遠不再向我們揭露他(她)的某些面?

就像同性戀,固然多數媒體這回已經大幅進步,沒有把他的同志戀情「異化」成一個孤立問題處理,同性戀者認真談戀愛的「社會成本」竟然如此大?我們還敢武斷認定他們不應該承受太多壓力,或者學一句時髦風涼話不痛不癢地說:「你們自己都不接受自己,要怎麼讓別人接受你們?」

「不管同志以任何姿態?選擇怎樣的時機?向誰坦然出櫃?重要的是,你為自己打算出櫃,做了些什麼準備? 」(出櫃 p.220)

或許你會說,做為一個同性戀的苦,是其他人類所無法理解的,因為同志的苦根本無法用言語說的,也不能說,說了,今生今世恐怕就難以在人間立足維生了!

這該是不理解生命最初意義的說詞吧?。生命最初的意義告訴我們:真正的你就是人我,就是活著的信念,而信心,就算有,能成就的也不曾多。

我在《出櫃》書裡看到賴正哲論生命:
「人的內心也像是一座房子,裡面裝有象徵生命真理的一點火光,沒有那點火光,生命就變成一個黑暗的空虛;而人需要去追求那象徵的火光,追求去理解火光是因為他的本性就是從那裡衍生出來的」(出櫃 p.35)

也看到陳俊志奮力扛起同志運動的擔子,讓同志的身分終於淡出為模糊的背景,浮現而出的則是同志身為「人」,代他們被尊重與關懷而感動,也許很快台灣同運就可以走到淡然看待性別身分的新里程碑。

「幫助自己認同自我,是為了見證自己活在世間,不以身為同性戀憂愁、焦慮,而無地自容;誠摯地面對同性戀身份與性向事實,是一種至高的勇氣;迷白珠桂不易,更需要懂得讓自己活出一片快樂與自在的男男天地。」

是的,「大我的平靜是人真正的本性,一旦我們向內在探索時,就可以見到同性戀根本和任何人毫無兩樣。」(出櫃 p.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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