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要不要向學校通報孩子是亞斯伯格呢?
特教通報系統原則上經過鑑定通報的個案,不論是搬家換縣市、升學或轉學、公立或私立,只要還在教育體系之內(從學前到大學...有無包含研究所不清楚),目前單位就有必須讓下一個接手的單位知道個案的情形,這個動作稱為「轉銜」。也就是說除非家長在目前單位聲明放棄所有的特教服務措施,否則學校就有持續通報和轉銜的義務。
理論上的好處是讓各個接手的單位,能夠及早做好準備因應個案的各項特殊需求,要付出的代價就是「標籤」跟著走。
通常在學校內,貼標籤的事實通常難免,不管你有沒有接受特教服務,只要行為情緒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與一般生之間的差距夠明顯,那就自然而然的有標籤(小孩子和大人的心眼自然是雪亮的)了。
那是因為該校的特殊生服務量大,必須先從法定服務對象(有通報者)先提供服務。這是教育預算不足的問題,如果特教師資夠,任何疑似狀況的孩子就先服務就好了(預防還重於治療呢,早期發現的處遇會更有效),但是福利的大餅有限,目前要特教福利的代價就是標籤了。
一般來說,沒特教通報者,有困難由各班導師加上輔導老師主責協助。已特教通報者,有困難狀況由特教教師協同導師協助,必要時再請輔導老師從旁提供支援。
那至於各校的特教教師、輔導教師和導師的能力,就是各校校內的狀況不同了。
...........................
延伸閱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歡迎您提供意見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