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8日

確診ADHD 是否會影響保險理賠?保險公司會知道嗎?出自黃隆正醫師《我不是故意的!成人也有ADHD》

有時候門診的患者及家屬會詢問:「就診後若是有精神科診斷,是否會影響保險給付或被拒保?」以及「公司會不會知道?」這類的問題不只是ADHD 患者會有,其他精神科患者也常常會有疑問。

一般來說,我們在投保的時候,業務員會詢問健康事項,然後保險公司就會依據告知的健康狀況及財務等條件進行評估,來決定正常承保、批註承保、加費承保或拒保。


在這個階段常常會遇到一個問題,就是拒保條件中常會出現的「有精神病不保」這項。

很多保險業務員及保險公司有很嚴重的誤解,會將「精神病」以為是泛指所有精神疾病。事實上在精神醫學中,「精神病」是一個專有名詞,指的是像思覺失調或是躁鬱症這類比較嚴重的精神疾病,跟一般精神疾病是不一樣的。

試想,現代人的精神疾病那麼多,如果把全部精神疾病加起來,可能全人類三分之一以上都可能曾罹患任何一種精神疾病,把這麼多人都拒保合理嗎?而且單就精神疾病這樣擴大檢視的誤解,是一種汙名化、標籤化,也會進一步影響潛在患者的就醫意願,最後造成個人、家庭的不良影響及社會的損失。

所以正常來說,在投保時我們還是應該誠實告知過去與目前病史,以及治療的狀況。就算有診斷,但是有持續的治療且狀況穩定,保險公司還是有可能考慮在風險不高的情況下加以承保

至於在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會依保險法一二七條:「保險契約訂定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保險金額給付之責任。」來加以考量。

比如說如果是投保前已確診ADHD,那之後投保的保單就不會對因ADHD 直接引起的相關疾病或意外做理賠,但如果是其他的狀況,還是應該理賠

另外一種狀況是投保後才確診,就比較明確。因為只要就醫日期是超過等待期,也就是投保後才發生的疾病,一般不會影響理賠,就依照保單理賠項目的內容及定義來進行理賠程序。

最後,關於公司是否會知道個案的就診紀錄跟診斷?答案是不會的。

因為在醫療法、醫師法及個資法等皆有明確規定醫師的保密義務,除非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狀況,例如病人同意時、醫療場域之病情告知、以專家證人或鑑定人身分提供意見時,或依法具有通報義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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