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8日

遇特殊青年推撞吐口水,為何我堅持不「息事寧人」?

出門到附近一家超商購物,突然後面有人撞我,第一下想說是幻覺,然後連續被推撞,一個年輕男生硬從我左側擠過去,我告訴他不能插隊,他竟朝我伸舌頭吐口水。

後來有位年紀較大的女士拍了我,示意不要和他計較。其實我多少看得出來那位年輕人可能有身心障礙,所以就更不能讓他撞人成為習慣。 沒事時硬要推撞,若不是我,而是個小孩或是老人,跌倒受傷不會因為是身心障礙者就免責。

我請店員協助處理,店員說他沒看到,我指了上方2支監視器,告訴店員可以調影像出來確認,並表示要向主管反應。接著應是管理階層者出來,告訴我那位平時都和媽媽一起,但今天沒看到媽媽。

我重申一次自己不是要報警,無意造成店家和其他客人困擾(我當時也是排隊結帳),但那位年輕人的行為很危險,他的監護人需要協助處理。我是沒再繼續說,但若他今天推撞的是黑道流氓或其他有暴力傾向的客人,會有什麼後果?
同情心不是這樣用的,身心障礙者若犯錯也是要教育;若是真的無法學習,那也不該縱容有傷人舉動的行為。

沒有報警是我的寬容,但不表示這份寬容可以被視為理所當然。若是我家孩子有這種行為,也該被糾正。

要幫助一個人,就要讓他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

我除了請店家轉告那位年輕人的家屬發生這種狀況,他們可以調影像出來看;也向超商總公司反應有這件事,希望能多幾個人防止事件重演,預防日後有類似的狀況再發生。

轉自朋友的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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