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與高級中等教育有關的幾個法規,對於幾件常聽到家長在擔憂的事情,覺得可以澄清和討論一下:
首先,【要怎樣的資格可以取得大學的入學資格?】
首先,【要怎樣的資格可以取得大學的入學資格?】
一般來說就是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資格者。而依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的相關規定,尤其是第一款第三目,明示了「修業期滿,因故未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的規範。
講白話,就是取得入學高中註冊取得學籍之後,就算學業成績和德行成績沒有達到畢業標準,只要修業期滿(三年),就可以拿歷年成績單(就算學分數都不夠)準備升大學各項管道和程序了。
其次,【成績不及格會被退學嗎?】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內的相關規定,根本沒有「退學」的制度,也就是說目前在國民教育階段(12年國教),是根本沒有退學的處分的。就算學生每個學期8個大過,6個學期有48個大過,學校都沒有退學學生的依據。
那【學業成績不及格會有什麼影響?】
學業成績不及格,就是該學科的學分數沒拿到。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0條,這中間還可以有重修或補修的規定,可以補救再取得學分。不過,學業成績是否及格,只是學生自己學習的評量,目的在衡量學生的學習成效,並不是入學大學的必要依據。
可是孩子不只不參加學校考試,【連學校都不去了,一直缺曠課,那該怎麼辦?】
學生一直缺曠課,如果都沒有處理(補上請假程序),就會一直被扣德行成績到不及格的程度,然後就是無法取得畢業證書(但是不影響後續升學)。
所以如果單純是為了請假的程序困擾著,那只要不強求非要取得畢業證書不可,那倒是不必太擔心的,因為目前學校已經沒有強制退學的法令依據了。
因為學生一直不去學校,【學校希望我們考慮自學或休學,到底怎麼辦比較好?】
因為學生一直不去學校,【學校希望我們考慮自學或休學,到底怎麼辦比較好?】
學生不去學校,真正要在乎的或許還不是成績或畢業資格的問題,而是「在學校學習」這件事情能否讓學生本身感到樂趣和意義。
如果學生對學習還有動機,而家長也能夠有條件投入大量陪伴支持,那選擇自學方案或許會是個選項。
如果學生目前沒有明顯的學習動機,那麼繼續按時註冊,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中繼續留在學校系統,或許輔導或特教的相關資源與學生的的連結機會會更大些,對於學生的協助也可能多些。
至於休學的申請,因為學生休學期間,本來就不需要到校,因此學校的輔導或特教資源就更難挹注到學生的身上了。所以如果不是必要,在目前沒有強制退學的制度下,是不需要利用休學來保留學籍的。
【總結】
所以
在校的學業成績不是升學重點
在校的德行成績不是升學重點
在校的出缺勤(影響到德行成績而已)不是升學重點
但是連在學校體系中的適應都反映出相當的困難時,我們可能需要想清楚,到底學生在現在需要面對的挑戰的重點或序位是怎麼的呢...
- 到底是在學生情緒的支持和復原?
- 還是在親子關係的修復和重建?
- 或在生涯發展的想像和規劃?
無論如何
升學管道或升學資格的取得不會是唯一的重點
升學管道或升學資格的取得不會是唯一的重點
建議可補充閱讀參考法條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2條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17、19、22條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3、8、10、13條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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