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5日

特殊生可以申請那些特殊教育資源? 主要陪伴者可以做些什麼,讓孩子得到更具體的特教資源?

孩子的狀況特殊,各方成長有明顯別於一般同儕的話,需要醫師診斷由醫師確認是否要用藥之類的 , 另外部分是看他需要有特教需求。


我在孩子接受醫療就學評估的過程中,有整理兒子的醫療過程記錄。除此之外還有就學過程記錄。我之所以要紀錄這些內容,就是了解一個孩子不可能,自閉就只有自閉,自閉不是他的全貌,他還有其他的行為也在發生。 
孩子在持續成長,不會在幾年間的表現都一模一樣。 一開始就醫就學狀況常常需要摸索成因,甚至是很多小問題,累積成一長串的大問題,面向很多元。即便孩子被確診為亞斯輕度自閉,但同時也可能有過動,也可能有學習障礙情緒障礙等等狀況。可能有A有B也有C,很少單純自閉就只是自閉而已。

我兒子在小一小二的時候,在學校長達六個月以上不說話,所以他當時被判定為選擇性緘默

到了三四年級,開始逐漸開口講話了,可是他的溝通能力很弱,肢體也不協調,對於別人的反應,也常常不知道怎麼回應,常常自己一個人坐在同一個地方,看起來形單影隻,所以這時候的判定是社交畏懼之類的問題。


真正確診是在小學五年級 而且那個時候沒有亞斯伯格這個名稱, 叫做高功能自閉拿的是輕度自閉手冊, 後來有亞斯伯格又變成亞斯伯格, 後來亞斯伯格的名稱又取消改成泛自閉光譜, 又回到輕度自閉診斷。

但我想說這些名稱都沒有當事人發生的行為來的重要, 所以在孩子有行為問題需要處理的過程當中, 如果家長對於名稱質疑,可能與其花很多時間去質疑, 倒不如把這一些時間,花在記錄孩子的行為前因過程與後果,寫清楚孩子當前需要處理的事件, 這樣的記錄會對醫療上面跟特教資源,會有一定程度的幫助, 甚至找到對他有用的特殊教育資源。 比方說我家孩子就申請了幾個支援。

比方說我兒子有書寫過慢的問題, 也有思考過度的問題,這狀況可以申請延長考試時間,但是他本人不願意申請延長考試時間,他不想跟別人不一樣,覺得多20分鐘會造成疲累,與下一場考試的休息時間不足,所以兒子即使可以申請也沒去申請。 所以請記得,要不要爭取某些資源時,可能還要跟孩子協商。

另外兒子有背肌無力,僵直性脊椎炎的問題,這部分國高中都有申請免早自習,8點半上學即可。

除此還有幫孩子申請到適應體育。適應體育一開始老師有說明,可能會申請不到資源,因為一個班級至少要有5個人才能開班,後來不但申請到適應體育,還有物理治療師每週到學校協助孩子進行物理治療。

但是到大學的時候,人數不足申請不到適應體育, 體育老師知道他的困難,說如果兒子整學期都不上體育課,也可以有60分的及格分數。可是如果他有 參加上體育課,就可以有比較高的分數, 後來我的孩子選擇體育課全程參與「 旁聽」。

我個人認為,即使我們可以申請很多項目的特殊教育資源,但是國中以上的孩子,要取得那些資源,最好尊重孩子本身的意願跟自主性。

另外申請特殊教育資源,不是只有補充不足,甚至也已可以申請加強優勢。

兒子曾經跟輔導室要求加強他的電腦能力, 但是支援雖然申請到了,上課的時間卻沒有辦法配合,所以後來沒有用到加強資賦優異的項目。

因為求救能力不足,所以資源班老師在換換新班級時,也有幫兒子做入班宣導,讓其他同學加入協助孩子難以言說時,予以協助。

在特殊教育開IEP(個別化教育計畫),或是個案會議的時候,可能有很多規章會形式化的要求主任、科任老師、哪些老師要到之類的,其實這個都不是最大的重點,甚至這可以說是增加行政負擔的做法。

我覺得主要照顧者要注意的是,真正對孩子有幫助的是什麼? 要有具體可行的內容。還要確認已經明訂要執行的內容有沒有執行? 

兒子念大學時,學校助教對兒子講解了所有必修選修的要點,資源教室老師則是提供了工讀資源,讓孩子逐漸獨立,然後幾乎每學年都能申請到身心障礙獎助金。

最後,我想給主要照顧者的建議是,紀錄孩子的醫療史、教育史、家庭狀況可以減少老師們摸索孩子習性的時間,也可以互相核對參照,孩子在家裡跟在學校行為一致或不一致之處,這樣的核對,可以更加有效的協助孩子,得到更好的特教資源。

寫到這裡,我知道有些開完IEP,卻因為各種原因,讓IEP無法落實的夥伴們,有很多經歷,您可以將您的經歷補述留言,我會收集並且去理解,比較常見的無法落實的部分,可能可以的解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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