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覺得這個孩子最可能是哪一類障礙?為什麼?
【解答】:
1.「今」、「天」、「教」、「我」、「洗」等五個字,屬於「錯字-類型以增減筆畫、改變結構和部分字或未完成」。
2.「均」字因為個案不會寫,提醒他可以以注音符號代替,但個案將「ㄐㄩㄣ」拼錯為「ㄐㄧㄢ」,還多加了一個聲符「ˋ」
3.「碗」用「盤」替代,屬於「別字」中用「詞彙關聯替字替代」。
1.目前的「特教資格類型研判」和實際上「教育安置」和「課程輔導規劃」三者之間其實沒有絕對關係。
2.教師的「心評能力」和「教學輔導能力」很難劃上等號。這個個案當初因為被判定的障別,心評老師沒有進一步去鑑別他在語文學習上的困難;現場的特教老師也沒有去了解他的識字量、書寫問題等,要達成提供有效教學和基本學力提升,自然有落差了。
這是我從一個孩子聽寫樣本的看見。期待有更多專家學者、教育夥伴和家長們與分享、交流。
以下謝謝李俊仁老師從個案書寫樣本的分析和俊芳老師在個案背景上的交互印證精闢、精彩的分析和推論:
1.精細動作,寫字穩定度不足
→個案疑似有腦傷病史,物理治療師也表示他很像腦性麻痺個案。
→精細動作方面寫字時非常用力,甚至粗大動作也很明顯有問題。
2.注意力問題:書寫字體不均。
→個案非常明顯有注意力的問題,甚至衝動、過動。
→甚至是女生中很誇張的,可以上課中把作業簿戳出一堆洞、吃飯時可以掉落滿地、沒事無聊就摳手指頭摳到流血、午休時間坐在椅子上會一直發出聲音、搖晃椅子......
3.注音、語言:
個案有非常明顯的構音障礙、口語清晰度低,語言整體發展也是落後的。
4.書寫問題或障礙:個人覺得非常明顯,但有的特教老師不同意。
【結論】
1.從障礙類別判定來說:雖然這個個案在特教資格上拿的不是學習障礙,但他仍然具有書寫方面的障礙和困難。
2.從教育安置判定來說:這個個案無論安置在身心障礙資源班或集中式特教班,其實非常確定的是他都需要特殊教育。重點是,針對除了書寫困難之外,他全面性的需求要放在哪個環境比較適合。
3.從教學輔導來說,這個孩子無論在那一種安置環境,他都會面臨語文學習的課題,他的書寫方面的問題需要被介入、也需要有策略的教他識字、寫字。至於這樣的課程要融入在語文領域?或是額外增加學習策略去特別處理那就看教學者的評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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