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

情障家長電擊情緒障礙學生事件發生後,維護校園安全請開始亡羊補牢。

據報載桃園某國中一年級男生,入學後三周曾情緒失控攻擊同學、老師。其中一名女家長的小孩雖沒被打,但聽到小孩說班上有攻擊他人的特殊生,109/09/16疑似以陪讀身分進入教室,在男學生情緒暴衝時以電擊棒制止,以暴制暴行動引起議論。



針對這起事件,我已經看到包括特教生的安排與處置、如何保障其他學生的受教權、學校師資的配置、校園門禁管理問題等,等等討論話題。

而長期在亞斯輕度自閉領域服務的我認為,為特殊生打造屬於他個人的特殊教育的存在,是為了讓特殊生不會從社會資產變成社會負擔。甚至可以倒過來,讓原可能是社會負擔的人,成為社會資產。

所以我不會去說哪種人就該留在家裡,不要出來害人之類的話語。而是會去思考,既然已經知道孩子在轉換環境時,會有嚴重不適,突發情緒不穩狀況產生,就得事先告知學校,盡快開IEP(個別教學會議)或個案會議,以所有人的安全為第一考量。如果之前因為有緣故沒告知已經發生憾事,就從現在開始亡羊補牢。

另外,陪伴者拿電擊棒電擊會傷人的孩子,這絕對不是單一的特例,而是家有情緒障礙兒的痛。

除了參與過幾位家長告訴我,他們不忍心讓孩子偶發情緒就被送到精神病院,很大的原因是他們企圖在孩子情緒穩定時能教育他們。

即便無法在孩子情緒穩定時教導,也會因為"大部分時間內,只要知道孩子情緒不穩時找到發怒原因,然後主要陪伴者有適當的應對,孩子就不必住院,也可以減少被送醫住院的狀態。

當然這些事件每件都可以有誰是誰非,誰對誰錯的意見或建議,但是如果我們能感同身受,為什麼有人必須把孩子送病院送機構? 為什麼有人會選擇用電擊棒?

人事時地物的環境差異很多元,至少聽聽當事人怎麼說? 避免在不清楚的狀況下批判。

在此我提出幾個建議,給家有身心障礙者的主要照顧者,請您們關注一下:

一、 當孩子出現嚴重行為問題的時候, 請面對孩子的確有情緒狀況需要應對,避免擔心孩子會被污名化,而選擇隱匿不報。

二、 身為家有身心障礙者的主要照顧者,是不是有檢視自己,已經有焦慮症憂鬱症等等精神疾患?如果有的話,請主要照顧者務必優先為自己求醫,家長得先照顧好自己,有穩定的情緒才能照顧好他人。

情緒障礙的主要照顧者,遇到情緒障礙的孩子,會引爆多少事件,難以想像,但我們會希望情緒障礙的當事人和主要照顧者,能更有病識感,減少事故發生。

目前報載教育局長林明裕說,將安排特生傷後返校採抽離式課程,以一對一授課,幫助孩子提早適應環境,也保障其他普通班學生,特教生學習需要時間改變,希望未來不要再發生。

這也是我目前所能想到的最好的安排,期待後續有讓雙方情緒更穩定,讓學校學習能落實安全學習。

2 則留言:

  1. 真的,人身安全優於受教權,大多數家長擔心的是雙方孩子不要受傷,心理不要害怕,安心上學,最最最基本的「人身安全」其它小朋友們也很棒,他們都有遵守輔導老師,也盡量溫和對待他,不要歧視他,可是他的情續起伏太大,大到孩子們也承受不了了,兩周以來雙方都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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