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

「同理心」和「同情心」的區別/資深特教賴英宏老師文

我認為「同理心」簡單來說,叫做設身處地的能力。但是因為只是設身處地,自己其實「並沒有」(也不用)真的變成對方。所以,同理心能夠展現對於對方狀況和情緒的理解,不過仍能維持彼此的界線



事實上是一種「我知道、我瞭解,但那畢竟是別人的事的態度」「我可以感同身受,但我可以不用承受。」

所以可以在互動中,選擇保持舒適的距離。可以視自己的情形,決定要幫忙或找別人幫忙或給出建議但不幫忙。

而「同情心」簡單來說,是熱血滿滿,甚至捨己助人的能力或信念,其實不一定理解對方的狀況。但是只要對方的狀況不好(自己看不過去),就會希望用自己的能力想讓對方好過一點。

但是有時候也不管(或者沒想清楚),自己這樣做後,對方是否真的被幫上忙或者自己能否承擔壓力。

甚至像是一種隨對方起舞後,投入滿腔義憤、熱情、關懷的狀態。這狀態最大的風險就是界線不明。講好聽大部分是人文關懷和樂於助人,但現實中同情心太容易被情緒勒索而不自知(被勒索,還以為自己的幫忙,是真的對對方好)。

有時候會被視為濫好人,除非自己的心理素質夠強,才能承受自己擁有並展現大量的同情心。因為同情心其實是很複製別人的壓力,甚至是創造出自以為別人有的壓力,放到自己身上的。這很容易overloaded 負荷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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