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樣的事件我直覺想到:老師在要求同學共編文件前,有沒有提醒大家共編的禮儀、規則和技巧?
我能理解自己想法被他人直接修改時的不舒服,因為這樣的修改並不根源於彼此的共識。但同一時間,我更在乎的是核心問題:孩子們彼此沒有合作的意識,也沒有合作解決問題的能力。在負向合作經驗下,甚至演變成互相傷害。
孩子提到,我們都已經事前分工,各自負責不同段落,但是他仍然來改別人負責的部分......
我能同理自己負責的部分,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他人修改的不舒服。但同時也刺激我反思這個孩子的處境。能感受到這個孩子的”雞婆”,做完自己的還要去管其他人的,倘若他是這個組公認的領導者(眾望所歸),這樣的行為是否就比較不容易得罪他人?
為什麼他做完自己的還要去改其他人的?他是覺得他人寫得不夠好?他人的想法跟自己不一樣?他的修改是讓這個方案變得更完整,還是只是更符合他個人的想法?當中有許多可以釐清的!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他很在意這個作業。
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意思就是:「不經教化(教導)便加以殺戮(處罰)叫做虐;不加告誡(提醒)便要求成功叫做暴。」
合作是需要學習的,對於缺乏社會技巧的孩子更需要有意識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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