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來了解一下,什麼叫「通過試用期」?這表示:
1、在試用期間(通常3到6個月)內,經由主管機關考核,表現符合該職位的工作要求與態度標準。
2、 主管單位需填寫考核報告,並由上級人事單位核定「考核合格」。
通過後會得到什麼呢?
1、才會正式「銓敘」(依公務人員法規給予正式職等與年資)。
2、成為編制內的正式任用公務員,享有完整的公務員保障(如年終、退休、公保等權益)。
但是如果試用期「未通過」呢?
1、即使前面考試過了、訓練也通過,仍無法取得正式任用資格。
2、等於「試用不合格」,依法不予任用,就像一般聘雇人員被「試用期解僱」的概念。
補充說明:身心障礙者的試用期也會評估這些項目:
但是如果試用期「未通過」呢?
1、即使前面考試過了、訓練也通過,仍無法取得正式任用資格。
2、等於「試用不合格」,依法不予任用,就像一般聘雇人員被「試用期解僱」的概念。
補充說明:身心障礙者的試用期也會評估這些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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